8月22日,廣東省印發《廣東省發展壯大農村經營主體若干措施》。圍繞農村經營主體創新創業、準入準營、高質量發展等全鏈條,進一步加強政策供給和資源要素支持,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發展壯大農村經營主體。
《若干措施》從五個方面,提出了31條措施。一是提升準入準營便利化水平,包括合理釋放和運用農村場地資源、試點推行住所申報承諾制等;二是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支持鄉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多元化等;三是加大農村創業扶持力度,包括廣泛開展農村職業技能培訓、支持重點人群返鄉創業等;四是助推高質量發展,包括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促進農貿市場經營模式創新等;五是加強工作保障,包括營造公平有序競爭環境和打造放心消費環境、大力推動典型示范經驗復制推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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