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江蘇省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金融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簡稱“財政金融支農16條”)。旨在積極應對新冠疫情對農業農村發展的影響,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的有效供給,進一步擴大農業農村領域有效投資。
《措施》提出16條政策舉措,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第1條,提出原則和總體目標;第二部分是第2條至第6條,從推進農業農村重點領域對金融需求的角度提出政策措施,主要是滿足種子和耕地“兩個要害”資金需求、拓寬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融資渠道等;第三部分是第7條至第10條,從農村普惠金融的角度提出政策措施,主要是提升金融服務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水平、加快普及小農戶普惠信用貸款等;第四部分是第11條至第13條,從提高金融服務農業農村水平的角度提出政策措施,主要是鼓勵開展金融支農創新的試點、健全金融服務網絡等;第五部分是第14條至第16條,從加強組織協調的角度提出相關政策措施,主要是開展金融機構服務“三農”考核評估、推動金融機構協作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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