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督導作用 推動教育發展
——湖南省《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亮點解讀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周倜 余蓉
教育督導是教育法規定的一項基本制度,承擔著督政、督學、評估監測等重要職能。
去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標志著中國特色的教育督導制度建設又邁出了重要一步。一年后,這項頂層設計在湖南“落地”——近日,湖南省《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發布。
《實施意見》有何特點亮點?如何通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充分發揮教育督導作用,不斷提高教育督導質量和水平?記者就此采訪了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
完善管理體制,提升教育督導權威地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省教育督導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在維護教育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總體上看,還存在機構不健全、權威性不夠、結果運用不充分等突出問題,還不適應新時代教育改革發展的要求。
據介紹,《實施意見》共分6大方面、25項舉措,以問題為導向,著力完善教育督導管理體制、優化教育督導運行機制、健全教育督導結果運用機制、完善教育督導隊伍建設機制、落實教育督導保障機制,致力于解決教育督導機構缺乏相對獨立性、督導定位不夠清晰、整改問責不力、總體上人員嚴重不足等方面的問題。
根據《實施意見》,省、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教育督導委員會,各級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行政部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總督學、副總督學,明確專門機構,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強化各級政府教育督導職能,理順管理體制,健全機構設置,創新工作機制,充實教育督導力量,確保教育督導機構獨立行使職能。
《實施意見》明晰了省、市、縣三級教育督導機構職責,明確提出構建對各政府的分級教育督導機制,建立分級分類組織實施的學校督導工作機制,建立統一歸口管理、多方參與的教育評估監測機制。
“《實施意見》對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作出了明確規定,解決了誰來管、管什么、怎么管和誰來督、督什么、怎么督的問題,是今后教育督導工作的綱領性指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說,完善了體制機制,不僅將更有利于高效整合現有資源,也將極大提升教育督導的權威性、專業性。
重培養強激勵,注入教育督導“源頭活水”
重點督辦辦學標準執行、教育投入落實和經費管理、教師編制待遇、教育扶貧和重大教育工程項目實施、安全穩定維護等情況;重點督導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情況……
如此龐雜的工作內容,必然需要一支精良之師、專業之師。督學隊伍的高標準培養與打造,是《實施意見》重點關注的領域。
把好督學隊伍“遴選關”。督學不僅是一種榮譽,而是一種責任和使命。《實施意見》提出,要“建設一支數量充足、專兼結合、業務精湛的督學隊伍”;要“嚴格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完善督學選聘標準,健全督學遴選程序,建立督學退出機制”。
增強督學隊伍“穩定性”。原則上,各地督學按與學校數1 : 5的比例配備。專職督學的具體比例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中,縣級專職督學的比例不低于30%,原則上不高于三分之一,確保督學責任區工作正常開展。
助力督學隊伍“再提升”。《實施意見》提出,完善督學培訓機制,將督學培訓納入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師培訓計劃,定期開展新任督學崗前培訓和督學崗位能力提升培訓;符合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基本條件的專兼職督學參加中小學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時,其督學工作量和成果視同教學工作量和成果。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的教育督學均來自專業的教師隊伍,主要來源有兩種:一是退居二線的校長、校領導,能憑借自身教育工作經歷更好地“釋放經驗”;二是擬晉升的教育工作者,司職教育督學也能助其為日后工作“積攢經驗”。
“重視培養、加大激勵,才能保證督導隊伍有持續不斷的‘源頭活水’。”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把督學隊伍建設好了,工作才能行穩致遠。
建立“八項制度”,加強教育督導結果應用
教育督導工作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糾錯”。
《實施意見》對督導結果的應用高度重視,提出通過“八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證教育督導工作“督”出成效。“八項制度”,即報告制度、反饋制度、整改制度、復查制度、激勵制度、約談制度、通報制度、問責制度。
教育督導要“長牙齒”,首先制度設計要“長牙齒”。《實施意見》尤其注重剛性約束機制的建立,特別提出:教育督導報告及時形成,并面向社會公開;靈活運用反饋會與書面通知等手段及時反饋結果;問題清單實行拉條掛賬、銷號辦理;對教育督導發現的問題整改不力、推諉扯皮、不作為或沒有完成整改落實任務的被督導單位,通報其所在地黨委和政府以及上級部門,建議其領導班子成員不得評優評先、提拔使用或者轉任重要職務……等等。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認為,監督、整改、問責,三者要彼此聯系、相互貫通。“就是要讓教育督導‘長牙齒’,要‘咬’到一些單位和一些人的‘痛處’,要樹立教育督導的權威性,共同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
25項舉措,于今年立春后的第一天發布,預示著希望,更是為了實現一個更宏大的目標——2022年,湖南要基本建成全面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的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
“重視教育督導,其實也就意味著我們更重視教育了。”采訪結束時,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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