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中華 北京化工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經過近六年的發展,在“一帶一路”倡議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的背景下,“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作出了巨大貢獻。我們將從解讀高質量發展階段以及“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事業的環境現狀、成就、挑戰與未來展望五個方面出發,回顧并展望“一帶一路”倡議中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
一、“一帶一路”倡議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
2013年9月7日,習近平主席在哈薩克斯坦納扎爾巴耶夫大學發表重要演講,首次提出了“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同年10月,習近平主席在訪問印尼時,提出與東盟國家共同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一帶一路”的偉大倡議便如此形成了。
通常,我們講的“一帶一路”的主要內容為“五通”: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一帶一路”共建的目的是聚焦“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互聯互通,深化務實合作,攜手應對人類面臨的各種風險挑戰,實現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經過近六年的建設,“一帶一路”倡議進行了兩次重大升級:一是黨的十九大報告再次重申“一帶一路”,將“倡議”升級為“國際合作”,表明了中國政府持續推進“一帶一路”的決心與耐心;二是“一帶一路”首次寫入黨章,國家意志再次拓展至黨的意志,更表明了“一帶一路”的執行度與戰略性。
(一)“一帶一路”的成就
近六年來,“一帶一路”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可以將之歸納為五個方面:政策溝通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設施聯通搭建經濟“主動脈”、貿易合作開辟廣闊新空間、國際金融合作促進資金融通、人文交流構建民心相通橋梁。
1.政策溝通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
第一,雙邊合作機制。中國積極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署合作備忘錄或合同規劃,截至2019年4月,已經有15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同我國共同簽署合作協議。
第二,多邊合作機制。充分利用現有多邊合作機制,如上海合作組織、中國-中東歐16+1合作機制、中國-東盟“10+1”、博鰲亞洲論壇等機制。繼續發揮沿線各國的區域、次區域相關國際論壇和展會的建設性作用。
第三,載入國際組織文件。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及其核心理念已寫入聯合國、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有關文件中,并在2017年3月通過2344號決議,首次載入“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
2.設施聯通搭建經濟“主動脈”
在鐵路領域,中歐班列已經成為“一帶一路”建設的一張名片,聯通亞歐大陸16個國家的108個城市,累計開行1.6萬列,運送貨物超過110萬標箱,中國開出的班列重箱率達94%,抵達中國的班列重箱率達71%。與沿線國家開展口岸通關協調合作、提升通關便利,平均查驗率和通關時間下降了50%。
在航空領域,五年多來,中國與沿線國家新增國際航線1239條,占新開通國際航線總量的69.1%與俄羅斯、亞美尼亞、印度尼西亞、柬埔寨、孟加拉國、以色列、蒙古、馬來西亞、埃及等沿線國家擴大了航權安排。
在港口領域,巴基斯坦瓜達爾港已經成為“一帶一路”建設的旗艦項目,開通了集裝箱定期班輪航線,起步區配套設施已完工,吸引了幾十家企業入園。斯里蘭卡漢班托塔港經濟特區也已經完成了園區的產業定位和概念規劃等前期工作。希臘比雷埃夫斯港建成重要中轉樞紐,三期港口建設即將完工。阿聯酋哈利法港二期集裝箱碼頭已于2018年年底正式開港。中國與47個沿線國家簽署了38個雙邊和區域海運協定。中國寧波航交所不斷完善“海上絲綢之路航運指數”,發布了16+1貿易指數和寧波港口指數。
在通訊設施建設方面,中緬、中巴、中吉、中俄跨境光纜信息通道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中國與國際電信聯盟簽署《關于加強“一帶一路”框架下電信和信息網絡領域合作的意向書》。與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簽署絲路光纜合作協議,實質性啟動了絲路光纜項目。
3.貿易合作開辟廣闊新空間
2018年,中國與沿線國家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達到1.3萬億美元,同比增長16.4%。同時,中國與沿線國家服務貿易由小到大、穩步發展。2017年,中國與沿線國家服務貿易進出口額達977.6億美元,同比增長18.4%,占中國服務貿易總額的14.1%,比2016年提高1.6個百分點。世界銀行研究組分析了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對71個參與國的貿易影響,發現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將使參與國之間的貿易往來增加4.1%。
我國與沿線國家貿易與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不斷提升。中國發起《推進“一帶一路”貿易暢通合作倡議》,83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積極參與。海關檢驗檢疫合作不斷深化,2017年5月首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以來,中國與沿線國家簽署100多項合作文件,實現了50多種農產品食品檢疫準入。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的頒布與實施,中國進一步放寬外資準入領域,營造高標準的國際營商環境,設立了面向全球開放的12個自由貿易試驗區,并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吸引沿線國家來華投資。中國平均關稅水平從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時的15.3%降至目前的7.5%。中國與東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格魯吉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簽署或升級了自由貿易協定,與歐亞經濟聯盟簽署經貿合作協定,與沿線國家的自由貿易區網絡體系逐步形成。
4.國際金融合作促進資金融通
在共建“一帶一路”中,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廣,在支持基礎設施、基礎產業的建設上發揮了獨特作用;商業銀行在多元化吸收存款、公司融資、金融產品、貿易代理、信托等方面具有優勢。截至2018年底,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累計支持對沿線國家的出口和投資超過6000億美元。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中資銀行與沿線國家建立了廣泛的代理行關系。
中國人民銀行與世界銀行集團下屬的國際金融公司、泛美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和歐洲復興開發銀行等多邊開發機構開展聯合融資,截至2018年底已累計投資100多個項目,覆蓋70多個國家和地區。2017年11月,中國—中東歐銀聯體成立,成員包括中國、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克羅地亞等14個國家的金融機構。2018年7月、9月,中國—阿拉伯國家銀行聯合體、中非金融合作銀行聯合體成立,建立了中國與阿拉伯國家之間、非洲國家之間的首個多邊金融合作機制。
中國不斷提高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程度,截至2018年底,熊貓債發行規模已達2000億人民幣左右。中國進出口銀行面向全球投資者發行20億人民幣“債券通”綠色金融債券,金磚國家新開發銀行發行首單30億人民幣綠色金融債,支持綠色絲綢之路建設。證券期貨交易所之間的股權、業務和技術合作穩步推進。
5.人文交流構建民心相通橋梁
中國設立“絲綢之路”中國政府獎學金項目,與24個沿線國家簽署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互認協議。2017年沿線國家3.87萬人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占獎學金生總數的66.0%。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分別設立共建“一帶一路”相關獎學金。在54個沿線國家設有孔子學院153個、孔子課堂149個。中國科學院在沿線國家設立碩士、博士生獎學金和科技培訓班,已培訓5000人次。
中國與中東歐、東盟、俄羅斯、尼泊爾、希臘、埃及、南非等國家和地區共同舉辦文化年活動,形成了“絲路之旅”“中非文化聚焦”等10余個文化交流品牌,打造了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海上絲綢之路國際藝術節等一批大型文化節會,在沿線國家設立了17個中國文化中心。
(二)“一帶一路”的貢獻
在取得上述成績的基礎上,“一帶一路”倡議還為全球治理體系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即“共商、共建、共享”三大理念。
1.共商:從中國倡議到全球共識
2017年5月,首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在北京成功召開,29個國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腦出席論壇,140多個國家和80多個國際組織的1600多名代表參會,論壇形成了5大類、76大項、279項具體成果,這些成果已全部得到落實。
2019年4月,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繼續在北京舉辦。“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已經成為各參與國家和國際組織深化交往、增進互信、密切往來的重要平臺。
2018年11月,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成功舉辦,172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參加,3600余家境外企業參展,4500多名政商學研各界嘉賓在虹橋國際經濟論壇上對話交流。
2019年,我國將繼續舉辦第二屆國際進口博覽會,成為我國政府堅定支持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主動向世界開放市場的重大舉措。
2.共建:共同打造和諧家園
由中國發起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2016年開業以來,得到國際社會廣泛信任和認可。截至2018年底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已從最初57個創始成員,發展到遍布各大洲的93個成員;累計批準貸款75億美元,撬動其他投資近400億美元。
2014年11月,中國政府宣布出資400億美元成立絲路基金;2017年5月,中國政府宣布向絲路基金增資1000億人民幣。截至2018年底,絲路基金協議投資金額約110億美元,實際出資金額約77億美元。
2018年,第一屆中日第三方市場合作論壇和中法第三方市場合作指導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成功舉辦。英國欣克利角核電等一批合作項目順利落地,中國中車與德國西門子已經在一些重點項目上達成了三方合作共識。
3.共享:讓所有參與方獲得實惠
近年來,中國進口需求迅速擴大,在對國際貿易繁榮作出越來越大貢獻的同時,拉動了對華出口的沿線國家經濟增長。在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框架下,中國支持亞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地區廣大發展中國家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世界經濟發展的紅利不斷輸送到這些發展中國家。世界銀行研究組的量化貿易模型結果顯示,共建“一帶一路”將使“發展中的東亞及太平洋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平均增加2.6%至2.9%。
通過沿線國家青年科學家來華從事短期科研工作以及培訓沿線國家科技和管理人員等方式,形成了多層次、多元化的科技人文交流機制。2018年,中國接收500名沿線國家青年科學家來華科研,培訓科技管理人員逾1200人次。中國積極開展航天國際合作,推動中國北斗導航系統、衛星通訊系統和衛星氣象遙感技術服務沿線國家建設。
(三)繼續推進“一帶一路”
通過近六年持續不斷的努力,以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為標志,“一帶一路”建設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那么,在高質量發展階段,我們應該怎樣繼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高峰論壇上發表了關于齊心開創共建“一帶一路”美好未來的主旨演講,為我們指明了方向。
第一,我們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倡導多邊主義,推動各方各施所長、各盡所能,通過雙邊合作、三方合作、多邊合作等各種形式,把沿線各國的優勢和潛能充分發揮出來,聚沙成塔、積水成淵。
第二,我們要堅持開放、綠色、廉潔理念,不搞封閉排他的小圈子,把綠色作為底色,推動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綠色投資、綠色金融,保護好我們賴以生存的共同家園,堅持一切合作都在陽光下運作,共同以零容忍態度打擊腐敗。中國發起了《廉潔絲綢之路北京倡議》,愿同各方共建風清氣正的絲綢之路。
第三,我們要努力實現高標準、惠民生、可持續目標,引入各方普遍支持的規則標準,推動企業在項目建設、運營、采購、招投標等環節按照普遍接受的國際規則標準進行,同時要尊重各國法律法規。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消除貧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讓共建“一帶一路”成果更好惠及全體人民,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實實在在的貢獻,同時確保商業和財政上的可持續性,做到善始善終、善作善成。
(四)共建“一帶一路”重大改革開放舉措
在這三個方面的指示下,我國政府將在共建“一帶一路”中繼續推行一系列重大改革開放措施,共分為五個方面:更廣領域擴大外資市場準入、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更大規模增加商品和服務進口、更加有效實施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更加重視對外開放政策貫徹落實。
1.更廣領域擴大外資市場準入
公平競爭能夠提高效率、帶來繁榮。我國已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并將繼續大幅縮減負面清單,推動現代服務業、制造業、農業全方位對外開放,并在更多領域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我國將新布局一批自由貿易試驗區,加快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我國將加快制定配套法規,確保嚴格實施《外商投資法》。我國將以公平競爭、開放合作推動國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淘汰落后和過剩產能,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
2.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
沒有創新,就沒有進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不僅是維護內外資企業合法權益的需要,更是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我國將著力營造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全面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法律體系,大力強化執法,加強對外國知識產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杜絕強制技術轉讓,完善商業秘密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我國將創造良好創新生態環境,推動同各國在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基礎上開展技術交流合作。
3.更大規模增加商品和服務進口
中國既是“世界工廠”,也是“世界市場”。我國將進一步降低關稅水平,消除各種非關稅壁壘,歡迎來自世界各國的高質量產品。我國將進口更多國外有競爭力的優質農產品、制成品和服務,促進貿易平衡發展。
4.更加有效實施國際宏觀經濟政策協調
全球化的經濟需要全球化的治理。我國將加強同世界各主要經濟體的宏觀政策協調,努力創造正面外溢效應,共同促進世界經濟強勁、可持續、平衡、包容增長。我國將不斷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世界經濟穩定。我國將積極支持和參與世貿組織改革,共同構建更高水平的國際經貿規則。
5.更加重視對外開放政策貫徹落實
中國人歷來講求“一諾千金”。我國將高度重視履行同各國達成的多邊和雙邊經貿協議,加強法制政府、誠信政府建設,建立有約束的國際協議履約執行機制,按照擴大開放需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規,在行政許可、市場監督等方面規范各級政府行為,清理廢除妨礙公平競爭,扭曲市場的不合理規定、補貼和做法。公平對待所有企業和經營者,完善市場化、法制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五)知識產權制度對促進共建“一帶一路”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中國對外開放格局的調整。新一輪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格局中,在繼續擴大進口引進資本的同時,我國正在實施高質量“走出去”,同沿線國家進行人才、資本、技術的全方位交流,而這些都需要將互相尊重、保護知識產權作為先導條件。
第二,國際經貿規則的重構。知識產權保護已經成為當今國際經貿領域的標配,但TRIPS協議實施20多年后,國際知識產權保護逐漸形成了兩種不同主張:一是以美國為代表,以TPP、TTIP協議為標志,強調更高標準的知識產權保護,構建區域保護協議;二是以廣大發展中國家為代表,主張更公平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構建知識產權命運共同體。這一國際形勢就要求我們在“一帶一路”倡議中圍繞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中國主張,貢獻中國力量。
知識產權制度對于促進共建“一帶一路”具有重要作用。這一論斷是習近平主席向2018年“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致賀信中提出的。中國堅定不移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依法保護所有企業知識產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希望與會各方加強對話,擴大合作,實現互利共贏,推動更加有效地保護和使用知識產權,共同建設創新之路,更好造福各國人民。
二、“一帶一路”知識產權:環境現狀
(一)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
1.中國知識產權事業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從無到有
中國已逐步形成一套完整的與國際接軌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體系。在2001年“入世”之際,中國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主要知識產權制度進行了全面修訂,以滿足WTO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標準。在此之前,中國已相繼加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及《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保護文學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等幾乎所有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已經從當年的“局外人”變身為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堅定維護者、重要參與者和積極建設者。在建設過程中,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關鍵節點共有四個:
其一,1985年4月1日,專利法實施的第一天,航天工業部第二研究院二〇七所的工程師胡國華在中國專利局的專利受理處前掛上了一塊牌子,上面寫著“申請專利在此排隊,第一名航天工業部第二研究院二〇七所”的字樣。就這樣,他成為了中國第一件專利的申請者。
其二,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為這個全球最大的多邊貿易組織的第143個成員。回首入世談判的漫漫長路,知識產權始終是中國成功加入WTO的關鍵因素之一。之后,中國用了不到20年的時間便成為首個躋身全球創新前15強的中等收入經濟體,為世界經濟發展和知識產權規則制定貢獻了不可或缺的力量。
其三,2008年6月5日,國務院正式頒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決定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這是一項深入人心、興國利民的國家戰略,推動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為國家創新驅動發展和改革開放提供了有力支撐,使得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開啟了新的篇章。
其四,2018年4月10日,習近平主席在博鰲亞洲論壇開幕式的主旨演講中,專門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作為擴大開放的四個重大舉措之一,將知識產權工作提到了一個新的高度,賦予了知識產權新的時代內涵。
2.中國知識產權事業取得的成就
2018年,我國發明專利申請量為154.2萬件,連續8年成為世界第一。截至同年年底,我國國內(不含港澳臺)發明專利擁有量共計160.2萬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1.5件。同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共受理PCT國際專利申請5.5萬件,居世界第二,同比增長9.0%。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達到737.1萬件。我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量為6594件,由我國申請人提交的馬德里商標申請數量在馬德里聯盟中排名第三。
經過40年快速發展,著作權年登記量突破274.8萬件。截至2017年底,我國已設立3個知識產權法院和一批知識產權法庭,建立了19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76個維權援助中心,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得到持續提高。
《中國知識產權發展狀況評價報告》顯示,中國知識產權綜合發展指數多年來保持較高增速,在包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34個國家、金磚5國和新加坡在內的共40個國家中,中國知識產權發展水平排名由2012年的第19位上升至2016年第10位。
在知識產權制度保障促進下,全社會的創新活力競相迸發。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2019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我國創新指數國際排名從2009年第43名躍升至2019年第14名,是唯一進入20強的中等收入經濟體。
(二)沿線國家知識產權狀況
1.俄羅斯
1992年,俄羅斯的政治和法律體制發生了激烈的變化。為了適應國際化發展趨勢,1992年至1993年間,俄羅斯通過了一系列有關知識產權的單行法律,重新建立起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這些法律構成了俄羅斯知識產權法的主要來源。
1993年,俄羅斯申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了成為世貿組織成員,俄羅斯進一步修改和補充已制定的諸多知識產權法律。
自2006年起,俄羅斯對其知識產權法律體系再次進行了重大調整,廢除上述知識產權單行法,實現了知識產權立法的完全民法典化。2006年12月18日,俄羅斯聯邦總統簽署了第230號“關于《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四部分生效”的聯邦法律,宣布自2008年1月1日起,廢除知識產權領域中原有的一系列單行法,這一法律使得俄羅斯成為當時世界上唯一將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完全民法典化的國家。
2014年3月12日俄羅斯總統簽署了第35號聯邦法律,對《俄羅斯聯邦民法典》第四部分作了多項重大修改。大部分內容的更改于2014年10月1日生效,適用于俄羅斯聯邦境內包括專利權、實用新型、工業品外觀設計、專有技術、商標、許可和侵權責任多種類型的知識產權權利。
2.印度
印度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大幅修訂知識產權法律。為與國際接軌,印度在2005年的專利法修訂中新增計算機軟件和醫藥產品專利保護的條款,強有力地刺激和吸引了印度國內和國外的投資者。印度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秉承“需要則保護”的原則,將知識產權制度作為一種政策工具,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實際運用。印度還重視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其他法律制度的基礎性作用,例如,專門為信息產業制定《信息技術法》,以法律的形式對其進行保護,表明其對信息產業的重視。此外,印度還重視服務貿易立法,從具有傳統優勢的信息、生物科技開始向電信等眾多服務貿易領域擴展,使得印度成為電信領域投資的最大熱門。
3.東南亞
從專利法的立法模式上看,東南亞各國差別較大,新加坡只保護發明專利,不保護實用新型專利,而外觀設計專利則另行立法保護;菲律賓和越南將專利保護的規則置于統一的知識產權法典中,提供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的專利法只保護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另行立法保護;柬埔寨和老撾的專利法保護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文萊則延伸注冊已經在英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注冊的專利。
新加坡專利法首次發布于1994年,并進行了多次修訂,2014年4月1日,新加坡知識產權局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調解中心合作,為其受理的專利爭端提出一個新的解決方案。
泰國設國家專利委員會進行專利管理,由商務部副部長擔任主席,不超過12名的委員由內閣任命,來自泰國科學、工程、工業等領域。
越南的各級法院、調查局、市場管理辦公室、海關辦公室、警察機關和人民委員會都負有處理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職責。
4.中東歐
中東歐有8個國家的知識產權制度已達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要求。這8個國家中,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已經加入歐盟。
波蘭警察和海關內部設有專利等知識產權執法服務,重視知識產權邊境措施執法;海關總署設立專門知識產權部;與周邊國家合作每3個月組織一次聯合檢查;海關官員主動或應權利人申請扣押侵權物。
捷克通過海關邊境措施、消費者權益保護、刑事監控與民事程序共同發揮知識產權保護作用。
匈牙利所有知識產權單行法都提供了海關邊境救濟的措施,使得海關具備最有效的知識產權執法方式。
5.中國與沿線國家的國際合作情況
我國與蒙俄建立了三邊知識產權合作機制,簽署了合作協議,三方定期輪流舉辦局長級會議并召開知識產權研討會。我國與東盟及其成員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平臺,合作深度和廣度不斷加強。在多邊層面,通過中國—東盟政府間知識產權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建立起對話合作機制,通過局長會及年度工作計劃不斷推動合作深入開展。在雙邊層面,我國已經與東南亞6個國家簽署合作協議。
目前在對南亞國家的合作中,我僅與巴基斯坦簽署了合作協議,與印度的合作關系仍在磋商和起步階段。在對中東歐地區的合作中,我國與維謝格拉德集團成員國的雙邊合作和與該組織的小多邊合作開展得比較好。與西亞、中東地區的合作中,我國與海灣國家聯盟(GCC)建立起了比較好的合作關系,承擔了GCC專利局部分專利申請的代審服務,與埃及、土耳其、以色列的合作關系也比較緊密。
總體看來,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層次和合作的力度仍然不夠強,與一些有影響力的大國尚未正式建立合作關系,重點區域也沒有實現完全覆蓋,還有很大的潛力有待挖掘。
(三)沿線知識產權合作組織
1.歐專局
歐洲經濟共同體1957年首次提出“歐洲專利”概念,該組織在1973年簽訂了《建立歐洲授予專利制度的公約》(即《歐洲專利公約》或《慕尼黑公約》),根據該公約授予的專利稱為歐洲專利。《歐洲專利公約》設立了由歐洲專利局和行政理事會組成的歐洲專利組織,由歐洲專利局統一受理并依據一部統一的實體法審批授予在所有指定國都生效的專利。
歐專局目前有38個成員國,覆蓋了整個歐盟地區及歐盟以外的10個國家。歐洲的專利申請還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延伸,目前已有41個國家承認歐洲專利作為國家專利,其中“一帶一路”的中東歐16國中,14國已經加入歐洲專利公約,另外2國是歐洲專利延伸國。
歐洲專利并沒有取代成員國國家專利,而是與之并存,申請人仍然可以選擇通過國家專利局的程序申請成員國國家專利。該組織由歐專局統一受理并依據一部統一的實體法審批授予在所有指定國都生效的專利,審查方式為審查制。
2.歐亞專利組織
前蘇聯解體后,經過三年的籌劃和運作,《歐亞專利公約》應運而生。歐亞專利公約于1994年9月9日獨聯體的政府首腦理事會會議在莫斯科正式簽署。該公約自1995年8月12日生效,其成員是土庫曼斯坦、白俄羅斯、塔吉克斯坦、俄羅斯、阿塞拜疆、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亞美尼亞和摩爾多瓦等9個獨聯體國家。這9個國家又都是“一帶一路”沿線國家。
《歐亞專利公約》構建的歐亞專利局設在莫斯科,負責成員國專利的授予和管理工作。該公約為申請人獲取在上述9個締約國境內皆屬有效的歐亞專利權提供了迅捷的途徑。申請人以俄文向歐亞專利局遞交申請書,經歐亞專利局實體審查后,若認為符合專利頒發條件,就可以擬授予專利權。
但是歐亞專利申請案獲得核準之際,申請人需向專利局指定向何國交納專利年費,用以確定其將來享有專利權保障的地域。一個專利申請案取得歐亞專利權利后,無須再分別向擬獲得專利保護的國家進行登記。
《歐亞專利公約》的獨特性在于它不是國家專利,而是在所有成員國都有效力的單一的統一專利,其申請、審查、授權和公開都使用一種語言。侵權以及專利有效性的爭端由各成員國法院來解決,法院判決只在該國有效。
《歐亞專利公約》從體制上根本解決了建立地區范圍內的統一專利問題,即在各成員國統一受理、使用統一文字、統一授權、統一有效的專利制度。
3.東盟知識產權合作協議
東盟知識產權合作組織是東南亞國家聯盟的一個地區性知識產權合作平臺,旨在培育良好的知識產權環境,建立一體化的東盟知識產權制度,促進東南亞地區經濟發展。受經濟全球化不斷加深的影響,1995年,東盟制訂了《知識產權合作框架協議》,提出了東盟各國在知識產權領域進行合作的構想。
為了執行《框架協議》,1996年4月10日東盟知識產權合作工作組又通過了一個為期兩年的行動計劃(1996-1998),其主要內容包括建立區域電子信息網絡,建立知識產權數據庫,建立統一的外觀設計、專利和著作權保護制度。
2004年萬象峰會上,東盟各國以更加嚴謹和務實的態度制定了《東盟知識產權行動計劃》。在行動計劃的指導下,東盟各國積極采取措施協調各國知識產權發展戰略、推動東盟知識產權法制一體化建設、強化知識產權的國際合作和交流。
近年來,該工作組舉行了多次富有成效的會議并制訂了眾多建設性措施。在2012年舉行的第41屆東盟成員國知識產權合作工作組會議上,新加坡知識產權局倡導的根據《東盟專利審查合作》框架實施審查加速的措施得到與會者支持,此舉將大幅節省企業在東盟地區申請專利的時間和成本。
通過上述對“一帶一路”知識產權環境現狀的了解,我們可以發現,作為倡議提出者,我國的知識產權制度逐步完善,而沿線國家的知識產權環境復雜、水平參差不齊,但同時國際合作潛力巨大。
三、“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取得成就
經過近六年的發展,“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事業取得了五方面的成就:一是知識產權政策溝通更加充分;二是知識產權信息聯通更加密切;三是服務貿易暢通能力不斷增強;四是促進技術布局結構不斷優化;五是知識產權合作機制不斷創新。
(一)知識產權政策溝通更加充分
2016年7月,“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在北京舉行,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知識產權機構負責人出席會議,達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識,共同發布了《加強“一帶一路”國家知識產權領域合作的共同倡議》,建立起了“一帶一路”知識產權合作機制。
2018年8月,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版權局、商務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共同主辦的主題為“包容、發展、合作、共贏”第二屆“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在京召開。與會各方共商知識產權合作大計,共謀“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大局。圍繞“知識產權在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產業升級和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探索適合‘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國情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營造良好創新和營商環境”等議題展開深入交流討論。
(二)知識產權信息聯通更加密切
我們以專利申請為例,中國向沿線國家的專利申請公開量從2013年的2157件發展到2018年6073件,年均增長23%。其增長速度顯著高于同期我國申請人通過PCT途徑的對外申請總量增速,也明顯高于美日德等發達國家在沿線國家的專利申請增長速度。
同時,隨著中國持續推動高水平進口,沿線國家企業在我國進行專利申請的動力不斷增強,五年間累計在華專利申請專利16702件,年均增速13.5%。在華申請專利的企業遍及沿線53個國家。
其中申請數量位居前列的既有新加坡、以色列這樣的發達國家,又有馬來西亞、泰國等發展中國家;既有印度、俄羅斯這樣的傳統貿易伙伴大國,又有捷克、波蘭等新興伙伴國家,專利申請來源的多樣性充分顯示出我國開放包容、公平合理的知識產權環境正得到沿線國家的廣泛認可。
(三)服務貿易暢通能力不斷增強
以印度為例,印度作為“一帶一路”沿線的重要節點國家,其巨大的市場規模和潛力吸引了眾多中國企業在印度進行出口貿易與直接投資。在“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初期,由于缺乏相應的授權專利,中國智能手機生產企業因涉嫌侵犯愛立信所擁有專利,被訴至印度高等法院,導致多款產品在一定時期內無法進入印度市場,使得當時中國全部智能手機企業在印度的總市場份額不到15%。
倡議提出以后,中國智能手機公司不斷加大自主創新投入,重視在印度的智能手機專利布局,2013-2017年間,僅華為、中興、小米、OPPO四家企業就在印度申請公開了1765件智能手機相關專利。通過知識產權保護的“市場擴張效應”,持續高速的專利布局大大提升了中國手機企業在印度市場的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根據國際數據公司(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簡稱IDC)發布的數據,到2018年第二季度,印度五大智能手機制造商中有四家是中國公司,合計占據了三分之二的印度智能手機市場,實現了中國品牌的強勢崛起。
(四)促進技術布局結構不斷優化
2015年《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發布后,中國企業圍繞“愿景與行動”中倡導的新興產業與沿線國家開展深入合作,積極擴大對外投資和雙邊貿易。伴隨經貿活動的升溫,包括數字通信、計算機技術、電氣機械設備等技術在內的電氣工程領域成為中國向沿線國家專利申請熱點,從2013年的874件增長到2017年的2930件,增長了235.2%。
我國在電氣工程領域的比較優勢指數高達2.16,高居五大專利強國的首位,已經形成一定的比較優勢,為相關產業的經濟貿易活動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知識產權合作機制不斷創新
“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中國已經與沿線近40多個國家建立了正式的雙邊知識產權合作關系,還與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東南亞國家聯盟以及維謝格拉德集團等地區組織簽訂了合作協議,與蒙俄建立了三邊合作機制。
以波蘭為例,在倡議初期與中國的進出口貿易總額僅排沿線國家的第十七位,中國企業平均每年在波蘭專利申請公開也僅有21件。但隨著2015年和2016年兩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間審查高速公路協議和合作諒解備忘錄的簽訂,大大便利了中國企業在波蘭的專利申請和審查,中國在波蘭的專利申請公開量兩年連續增長了67%和206%,成為中國與中東歐地區區域合作的橋頭堡。
2017年9月中國與柬埔寨簽訂雙邊知識產權合作協議,柬埔寨承認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有效發明專利,并在柬國內提供相應保護。不同于國際上現存的其他專利審查合作模式,中國有效發明專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記生效是柬埔寨對中國專利授權結果的直接認可,這就大大簡化了中國企業在柬埔寨的專利授權過程,有效提高了中國企業在柬埔寨專利布局效率。
在該協議簽訂前,由于知識產權環境和審查程序的差異,尚無中國企業在柬埔寨進行有效的專利申請公開,而隨著協議簽訂,2018年初來自同方威視/清華大學、中興通訊和華為公司3家中國高科技企業和高校,首批共計20件中國有效發明專利在柬埔寨登記生效,切實有效地保護了中國企業在柬埔寨的合法權益,為我國與柬埔寨開展長期經貿合作創造有利條件。
四、“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面臨挑戰
在取得巨大成績的同時,“一帶一路”沿線的知識產權事業還面臨著不少挑戰。這些挑戰主要來自于三個方面:沿線知識產權環境復雜、與其他強國競爭態勢嚴峻、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高。
(一)沿線知識產權環境復雜
以東盟專利方面為例,東盟各國在專利保護的立法模式、保護范圍、執法程序都存在較大差距,柬埔寨、老撾、緬甸等國作為東盟地區最不發達國家,甚至還未開始執行Trips協議的相關條款,與東盟其他國家之間的差距較大。沿線國家間的知識產權環境復雜多樣為中國企業在沿線國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增加了相應成本。
(二)與其他強國競爭態勢嚴峻
1.專利布局不平衡不充分
第一,我國在沿線國家專利申請目的國高度集中。2013-2017年間申請量前五的國家,包括印度、俄羅斯、新加坡、越南、菲律賓,占申請公開總量的91%。與此同時,沿線國家中僅有25個有來自我國的專利申請,還存在大量的申請空白國家。
第二,我國向沿線國家的專利申請技術領域的不平衡。數字通信、計算機技術、電氣設備三大主要領域之和占申請總量的40%左右。但許多技術領域,如生物醫藥、納米技術等領域申請量較少。
第三,企業間申請數量不平衡。企業專利申請數量高度集中在少數幾家企業,6000多家在沿線國家有專利申請公開的企業中,僅有325家企業在沿線國家有5件以上(含)專利申請,大部分企業只有1件專利申請,難以形成有效的專利布局。
2.與其他強國差距較大
以2017年為例,美國、日本和德國在沿線國家專利申請公開量均顯著高于中國,分別是中國的8.8倍、2.6倍和1.6倍。同時,從各技術領域的申請絕對數量看,中國目前尚無技術領域的專利申請量排名第一,與世界主要專利強國相比仍存在明顯差距。
根據相對優勢指數,中國在21個子技術領域與美日德在沿線國家的專利布局差距較大,其中藥品、生物材料分析、生物技術等領域差距極大,這種差距將大大限制我國企業參與沿線國家相關領域市場競爭的空間。有機精細化學、醫療技術子領域我國申請量較大,但比較優勢指數較低,將面臨其他專利強國更多的申請競爭。
(三)企業知識產權訴訟風險
我國企業多數未能對“一帶一路”國家的知識產權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并做好充分準備,頻頻遭遇海外知識產權訴訟的威脅。有的是侵權訴訟,也有可能是惡意訴訟,即利用知識產權訴訟時間長、花費大的特點,通過資金、實力的較量來達到損害我國企業聲譽、排斥市場地位。由于海外維權需要在時間、金錢及心理上付出高成本代價,我國企業被他人仿冒和侵權后在當地提起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進行主動維權的僅占少數。
此外,一些沿線國家中存在以知識產權為核心的非關稅貿易壁壘的行為,為我國企業進入沿線國家市場設置障礙。這種壁壘有時是以專利、商標、版權等知識產權單獨構筑的,更多情況下是與技術標準、安全標準、環境保護標準等相結合而成的,迫使我們必須以高額成本和代價才能順利進入市場。
總之,隨著“一帶一路”倡議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隨著國家推出更多的改革措施,我們要對“一帶一路”倡議中的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抱有更大的信心和堅定的信念。
五、“一帶一路”知識產權:未來展望
結合相關研究,我們對“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未來展望,集中體現在“共商、共建、共享”三個方面。
(一)共商:建立多層級知識產權交流機制
1.完善雙邊合作構建分層次合作網絡
按照經濟發展水平、國際影響力、知識產權發展狀況及國家安全形式等因素,將“一帶一路”沿線64個國家三個層次,即重點國家、骨干國家及基礎國家,開展有針對性合作。其中重點國家為包括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印度、新加坡、印度尼西亞、土耳其、伊朗、捷克、波蘭、匈牙利等在內的10個具有較大國際影響力和較完善知識產權體系的國家,同時也是中國申請量較多的國家,對于這類國家應建立并不斷加強合作關系,開展全方位業務合作并在多邊框架下實質性推進檢索、審查一體化的溝通交流。
主要國家為包括越南、緬甸、孟加拉、吉爾吉斯斯坦、塞爾維亞等在內的34個國家,這些國家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建立了知識產權體系,國際影響力較弱,對于這一類國家應盡量做到全面覆蓋,爭取與所有該層次國家建立雙邊知識產權諒解備忘錄,并幫助該國完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
基礎國家為包括菲律賓、東帝汶、阿富汗、敘利亞、也門等20個國家,這些國家由于戰爭、政局不穩、疫病等原因暫沒有開展合作。對于這一類國家應盡量在合適時機爭取與所有該層次國家建立并保持合作關系,并幫助這些國家建立自己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
2.加強在小多邊框架下的合作,發揮輻射作用
進一步加強“一帶一路”范圍內的小多邊合作,包括中蒙俄三邊合作,中國-東盟合作、中國-GCC合作、中國與維謝格拉德集團合作、中國與歐亞專利局合作,爭取簽訂高級別合作協議,擴展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積極宣傳我國制度優勢及審查能力優勢,爭取承擔相關區域的專利檢索和審查外包工作。
3.建立“一帶一路”高層定期交流機制
以“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論壇為抓手,推動建立“一帶一路”區域內高層定期交流知識產權問題的機制,首先應堅持通過舉辦高級別論壇增進各國之間就相關知識產權問題的理解與交流,擴大影響、營造氛圍,繼而推動形成區域內知識產權圓桌會,提升區域內知識產權問題的協調水平,推動區域內知識產權制度的協同發展,為企業創造良好制度環境,整體提升區域知識產權能力。
(二)共建:構建知識產權命運共同體
1.兼顧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
“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要有效統籌國內市場和國際市場兩個巨大市場,全面配置國內資源和國際資源兩種資源。因此,“一帶一路”建設勢必要求知識產權保護過程中應兼顧統籌國內保護與對外保護兩個方向,既要繼續提升國內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提高知識產權執法力度,防止對沿線國家在華知識產權的侵犯;又要提升知識產權合作水平,有效保護中國企業走出去的知識產權合法權益。
2.完善國際知識產權爭端解決機制
我國已經在深圳和西安建立“一帶一路”國際商事審判機構和爭端解決機制,建議國家有關管理部門盡快在兩地派駐知識產權復審管理機構,與“一帶一路”國際商事審判機構協同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為相關國家企業和專利權人提供“一站式”知識產權糾紛解決途徑與法律服務。
3.在重點國家派駐知識產權干事
針對“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如印度、俄羅斯、東盟國家等,建議及時派駐知識產權干事,負責與派駐國知識產權審查管理部門溝通協商,幫助“走出去”的中國企業順利應對涉外知識產權糾紛,及時有效地保護我國企業的海外知識產權權益。
4.推進區域知識產權一體化
在條件成熟時,國家有關部門應統一協調,發揮我國綜合國力的影響力,選擇在北京或上海成立上合組織或中國-東盟合作框架內的實體化知識產權區域一體化組織并試運行,積極推動區域經貿和知識產權規則制定,實質性推進沿線區域知識產權一體化。
(三)共享:為沿線國家間貿易暢通保駕護航
1.打造知識產權服務權威信息平臺
組建國家級“一帶一路”知識產權智庫,共同打造知識產權服務綜合權威平臺,充分利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全面發布多種語言的“一帶一路”重點國家的知識產權官方指南,及時介紹知識產權相關制度、典型案例和發展態勢,完善和豐富企業信息獲取渠道。
2.強化知識產權條款在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中的作用
在未來的FTA談判過程中,強化知識產權條款在推動FTA協議簽訂的作用。在與沿線國家簽訂新的自由貿易協定或升級協定過程中,建議充分利用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建設所取得的經驗,在協議內容上加重知識產權保護條款份量,強化對專利、商標、商業秘密等形式的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力度,協調好雙方知識產權的利益博弈,以掌握區域性知識產權規則設定的主導權,獲得高水平開放的制度紅利。
以上就是我們對“一帶一路”倡議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未來展望,包括:在共商方面,建立多層級知識產權交流機制;在共建方面,構建知識產權命運共同體;在共享方面,為沿線國家間貿易暢通保駕護航。
(根據宣講家網報告整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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