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文化振興是題中應有之義。近年來,省文旅廳把推動農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作為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任務,創新思路、整合資源、拓展渠道,著力做活農村文化,為鄉村振興注入更多文化元素,充分發揮文化對涵育鄉風、教化村民、推動發展、促進和諧的引領作用,讓美麗鄉村更具魅力。
一、湖南鄉村文化建設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發展鄉村文化建設,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初步建立,農民文化生活日益豐富,文化權益得到較好保障。
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初步建立。文旅廳堅持把文化建設的重心放在基層,特別是在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鄉村群眾文化活動設備的購置配送等方面,優先對鄉村地區進行安排,著力推進鄉鎮、村(社區)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據統計,目前全省鄉村地區現有鄉鎮綜合文化站2108個,其中鄉鎮文化站上等級站率為90%;行政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23682個,其中達到“七個一”建設標準的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比例為60%,其中岳陽市、株洲市、長沙市、懷化市達到70%以上,基本形成“鄉有一站、村有一室”的建設格局。
重點文化惠民工程成為推動鄉村文化事業的重要抓手。扎實推進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全省文化系統單獨建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鄉鎮基層服務點1024個,與全省鄉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工程、鄉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合作共建基層服務點47125個。全面實施鄉鎮、村文化設施免費開放。自2011年以來,全省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實現無障礙、零門檻進入,鄉、村基本服務項目健全,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務資源總量更加豐富,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效能顯著提升。據2017年統計,全省鄉鎮文化站藏書1291.25萬冊,計算機11217臺,組織文藝活動18098次,服務惠及627.3萬人;舉辦訓練班10209次,培訓68.857萬人次;舉辦展覽3909個,接待觀眾260.967萬人次。大力培育特色文化鄉村。為弘揚湖湘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民間文化藝術繁榮發展,加大了特色文化鄉村的培育力度。目前,全省共有67個縣或鄉鎮被命名“湖南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其中65個縣或鄉鎮被文化部評為“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26處、中國傳統村落257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集中成片傳統村落28處。深入實施聚焦貧困地區鄉村的重點文化惠民項目。多路徑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惠民工程,摸索推廣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多種建設模式,已基本形成建、管、用標準體系。精準化實施貧困地區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示范工程、少數民族自治縣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覆蓋工程、貧困地區流動服務車配送項目、貧困村基本文化器材配送項目和貧困縣公共數字文化服務設備配送項目。推進精準扶貧題材藝術創作工程,組織“精準扶貧”專題文藝晚會全省鄉村巡演,實施貧困地區文化人才培養計劃,持續實施貧困地區農村文化志愿服務“陽光工程”。每年“送戲曲進萬村、送書畫進萬家”惠民活動演出萬余場。
基層群眾文化活動蓬勃發展。當前全社會關注、參與基層文化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日益高漲,由政府主導、群眾積極參與的群眾文化活動正逐步占領鄉村群眾精神家園,在保障群眾文化民生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省級層面主導的全省“歡樂瀟湘”大型群眾文藝匯演活動自2013年啟動以來,共舉辦文藝匯演9705場,舉辦書畫美術攝影展504場;文藝匯演參賽節目71600個,其中新創節目17981個;書畫美術攝影展參賽作品88212件;培訓群眾文藝愛好者212698人,全省群眾文藝團隊發展到15199個。“我們的中國夢 湖湘文化進萬家”文化志愿服務、“書香湖南”等大型群眾文藝活動影響廣泛。總的來說,全省鄉村地區文化活動特別是廣場舞文化活動、鄉村民俗文化活動等方興未艾,活動規模逐步擴大,呈現特色鮮明、百花齊放的態勢。如常德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群眾文藝演出“百團大賽”,吸引970支民間藝術團隊參賽,4萬多名演職人員參演,編排節目2000多個,演出600多場,現場觀眾達100多萬人次,形成“城鄉互動、全民同樂”的生動局面。全省各地公共文化服務活動豐富多彩,鄉鎮辦文化藝術節、村里辦春晚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文化現象。
鄉村公共文化產品供給多元化、產業化趨勢日益增強。民間文藝團體較為活躍,有力帶動鄉村文化產業的興起。目前民間文藝團體數量和規模逐漸增大,成為繁榮基層文化生活的一支重要補充力量。如常德市鼎城區各種文藝團體發展到200多個,從事文化產業的農民超過萬人,人均演出收入均在5萬元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利用前景看好。一些原本演出市場萎縮的傳統表演藝術項目、傳統手工技藝項目已轉化為當地經濟資源,并取得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如昆劇、湘劇、花鼓戲、常德絲弦等項目。一些非遺項目開發利用成為地區文化名片,如灘頭木版年畫、湘繡、土家族織錦技藝和侗錦織造技藝等項目。打造特色文化品牌,成為鄉村公共文化產品供給的有效途徑。各地積極挖掘鄉村地域文化資源,打造一縣一鄉一村一品服務品牌,為鄉村文化振興注入新的活力。如,桃江縣加大本地特色文化資源整合和開發力度,重點對美人文化、竹文化、屈原文化和民間彩扎藝術“馬跡塘故事”、高腔山歌“胡吶喊”、特色民俗“五道茶”“三棒鼓”等民俗文化進行挖掘整理,形成具有影響力的地方特色文化品牌。“桃花江是美人窩”文化品牌享譽東南亞,桃花江鎮花園洞村入選國家傳統村落。
二、湖南鄉村文化建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湖南鄉村文化建設雖然取得顯著成績,但由于歷史和政策等原因,一些問題和矛盾仍然比較突出,亟需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認真加以解決。
體系不完善。設施方面,有些地區鄉村公共文化設施還有空白點。全省有1468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建筑面積低于評估最低標準(400平方米),占文化站總數的60.4%。投入方面,雖然各級財政對鄉村文化建設的投入不斷增加,但由于長期以來文化建設經費基數低,財政投入的增長與鄉村文化發展的需求之間仍有不小差距。隊伍方面,既有總量不足又有結構失衡的問題,鄉村文化工作者在編不在崗、專業不對口、配備不足等現象較為普遍。
服務效能不高。適合鄉村的公共文化產品種類數量少、質量不高的問題比較普遍;不少地方存在“重設施建設,輕管理使用”的問題,一些鄉村公共文體設施閑置,公共資源沒有實現最大社會效益;鄉村文化展覽展示方式比較傳統,互聯網手段等新技術在鄉村文化建設上運用較少。
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鄉村特別是貧困鄉村的集體經濟不強,鄉村文化產業化水平不高,復合型文化能人緊缺,鄉村文化建設內生動力不足,可持續發展受限;挖掘鄉村地域文化資源不夠,“一鄉一村一品”品牌尚未形成規模化,鄉村文化振興缺乏新的活力。
三、加強湖南鄉村文化建設的建議
強化領導與統籌,著力解決鄉村文化建設組織保障問題。思想認識要到位。各級黨委、政府要強化責任主體意識,真正把鄉村文化建設擺在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常抓常議。 統籌謀劃要到位。建議分省、市、縣、鄉鎮四個層面,切實制定長遠、可行的鄉村文化建設發展規劃,細化量化各級具體目標,明確保障措施。政策法規要到位。建議盡早出臺促進鄉村文化建設的相關地方性法規。
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著力解決鄉村文化建設資金保障問題。關于投入總量和標準。嚴格落實中央的明確要求,保證公共財政對文化建設投入的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關于投入方向和領域。在“十三五”期間,要全面完成鄉鎮綜合文化站(中心)的建設,達到國家標準;90%行政村(社區)完成文化活動室的建設。對需要地方配套的重點惠民工程專項經費、業務經費和人員工資,應不折不扣的按標準足額保證。同時,要整合省直各部門面向鄉村實施的各項重大惠民工程,以構建綜合性服務平臺的形式,統籌村文化、教育、體育、基層黨建場所的規劃建設和綜合利用,避免有限經費重復投入。關于投入保障機制。要完善科學合理的財政預算體系,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的明確要求,“把主要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項目、公益性文化活動納入公共財政經常性支出預算”。建議將鄉村地區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圖書購置、鄉村文化人才培訓、文藝創作獎勵、群眾性文體活動補助等支出,納入各級公共財政預算,并明確經費來源、標準。要建立長效的財政投入和征收機制,如在省、市設立鄉村文化建設專項資金,優先保證鄉村地區演藝惠民、文化產業發展、隊伍教育培訓、人才培養工程等資金投入。
深化體制改革,著力解決鄉村文化建設動力與活力問題。理順鄉鎮文化站運行關系。建議統一規范全省鄉鎮綜合文化站設置模式,明確職能職責,理順工作關系。可以考慮將鄉鎮綜合文化站、鄉鎮廣播電視站合二為一,歸縣級文化部門垂直管理。深化鄉鎮文化站內部機制改革。與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相銜接,積極推進鄉鎮文化站改革,建立健全競爭、激勵、約束機制和崗位責任制,全面實行聘用制和勞動合同制。有效扶持和引導民間文藝團體健康發展。各級宣傳、財政、文化部門要把有效培育、扶持民間文藝團體作為深入推進文化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采取積極引導、擇優整合、加強管理、規范動作等措施,推動和扶持鄉村地區各類民間文藝團體的發展,形成政府引導、公辦主導、鼓勵基層文化產業大發展的局面。
加快人才隊伍建設,著力解決鄉村文化建設智力支撐問題。盡快落實人員編制。要貫徹落實中宣部、中編辦等六部委《關于加強地方縣級和城鄉基層文化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和中辦國辦《關于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明確核定鄉鎮綜合文化站人員編制數,配齊配好鄉鎮、村宣傳文化工作人員。宜早落實鄉村文化隊伍“專業化”。建立完善分級分類、分工負責的培訓體制,各級宣傳文化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計劃,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分期分批將鄉村宣傳文化干部培訓一遍。建議對專業文藝院團改革中分流的演藝人員,具備條件的可由縣級文化館聘用后安排到鄉鎮、村做文藝輔導員、文化指導員等工作。逐步實現鄉村文化隊伍“職業化”。嚴格落實“公開競聘、逢進必考、擇優錄取”的資格準入制度,真正引進網絡宣傳、信息服務等新型急需文化人才。對包括鄉鎮文化專干在內的文化專業崗位,實行職業資格認證、持證上崗制度。要重視鄉村文化志愿者隊伍的發展和培育, 建立社會各類文化人才聯系服務制度。要完善表彰激勵機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鄉村宣傳文化工作者給予表彰獎勵,努力營造有利于鄉村隊伍穩定和發展的良好氛圍。
拓展基層文化服務平臺,著力解決鄉村文化創新發展問題。繼續加快文化惠民工程建設,發揮好鄉村文化設施的作用。貫徹落實好免費開放政策,充分發揮鄉鎮綜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農家書屋、流動舞臺車、流動圖書車等平臺作用,深入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等文化惠民工程,做到擴大覆蓋、消除盲點、提高標準、完善服務、改進管理。繼續加強文化產品供給,堅持和完善“政府買單、群眾點單看戲”的文化服務機制。要繼續組織好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四進社區”“送歡樂、下基層”等公益性文化活動,廣泛開展群眾便于參與、樂于參與的地方特色文化,活躍鄉村文化生活。對下鄉放映的影片、演出的節目、演出的團體,實行政府公開招標、統一采購,逐步實現文化服務內容由上級部門選送向群眾參與選擇轉變,并側重把“送文化下鄉”活動引入到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邊遠山區。積極培育和開拓面向鄉村的文化消費市場。要采取政府引導、市場調節、機制創新等措施,鼓勵和扶持文化經營單位、社會資本和群眾個體參與鄉村文化市場的建設和開發,建議重點抓好“推動城市有證網吧有序向鄉村發展”“城市歌舞娛樂經營單位向有條件的鄉鎮轉移”等項目,鼓勵和刺激文化產品消費,有效推進文化富民。
(執筆:鄢福初、顏喜、葉建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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