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記者 李國斌
中國已經進入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新時代。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謝勇建議,加快制定《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法》,將生態文明以法制化的措施融入國家生活的主戰場。
生態文明建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內容,關系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事關“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實現。2018年,“生態文明”寫入了憲法,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確立了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謝勇表示,目前,我國缺少一部有關生態文明促進方面的綜合性法律,關于生態文明的法律規定也比較分散,不能形成明確、統一的要求,發揮的指導作用也較為局限。制定專門的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法律,可以從宏觀、系統的角度為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指明方向,做出規劃,提出要求,也可以讓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方面的規范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用《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法》統領各部門法中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條款,將使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基礎更加扎實,規范體系更加完備,實施更加有力,效果更加顯著。
“目前,產權清晰、多元參與、激勵約束并重、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在國家和地方層面正不斷建立和健全,這為法律的制定提供了現實條件。”謝勇說。
謝勇建議,加快制定《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法》,依據國家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的文件要求,緊扣兩個方面內容:一是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設計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的基本原則,構建生態文明建設和體制改革的主要制度;二是系統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發布的有關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文件以及到目前為止生態文明工作取得的改革成果,歸納出共識性和規律性內容,充實到法律主要內容之中。
(湖南日報北京3月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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